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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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02 13:55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3〕18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2024年12月,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内容通告如下: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请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举报上述专项整治内容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我们将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

来信地址: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专班(苏州市姑苏区虎丘路88号)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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