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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2-05 16:06 访问量: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江苏省地震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江苏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应急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成立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功绩导向,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反馈,确定苏州市应急管理局等5个集体为全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四级高级主办陈国庆等6名个人为全省应急管理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

公示时间:12月6日−−12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问题,请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丘路88号,联系电话:0512-68611725。

附件:全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docx

苏州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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