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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份苏州市安全生产三级计划执法安排公示

来源: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2-31 16:44 访问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精准性,着力减少多头重复执法,按照1家企业对应1个执法主体的原则,现将2022年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三级计划执法安排公示如下: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市、县级市(区)、镇(街道、开发区)三级统筹制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执法对象:2022年1月份全市三级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共计562家,其中市级8家、县级市(区)级160家、镇(街道、开发区)级394家。
    执法主体: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各县级市(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承担安全生产执法职能的部门。
    执法内容及要求:1.坚持问题导向、事故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点检查事项,科学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开展精准执法检查;2.三级执法部门在月度内依据安排对企业完成执法检查;3.全面使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4.执法过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5.全面落实“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理念,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好风险控制措施、隐患闭环管理要求,以高质量执法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执法安排:详见附件。
    请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本质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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