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杰(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张学文(副局长、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一级调研员):负责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干部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会、团委、妇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专项整治、目标责任考核、巡查督查等工作,协助分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协助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蔡建璞(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宣传教育、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考试考核,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划发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中介机构管理和安责险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规范化等工作。分管宣传教育处、规划科技处、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程 敏(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黄 斌(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非煤矿山、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负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报告以及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基础处。
孙永航(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指导协调消防安全、森林消防,负责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调查评估和统计处、消防协调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郭军波(副局长):负责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协调、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以及防汛防旱、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分管应急指挥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防汛防旱处(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
许晓云(市安委办副主任):负责做好市安委办日常工作。统筹市有关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协调市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督导、巡查、考核及事故督查等工作。负责落实全市安委办实体化运作工作。协助分管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
邢东生(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宣传教育工作。
杨益忠(四级调研员):协助做好安委办工作,联系市消防机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