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缩短审批链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拟将法定由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等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级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有反对意见,请于2025年5月31日前,实名将反对理由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86062385@qq.com,联系人:戴金晖,联系电话:68611775。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