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应急〔2019〕188号),现将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告如下:
项目名称:制定《苏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承办处室:政策法规处
时间计划:自公布日起至6月30日止
请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积极参与。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