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吴江区应急管理局举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专题培训

来源: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2-11 10:35 访问量: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21日起正式施行,为准确理解和适用《办法》,提升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9日,吴江区应急管理局举办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办法》专题培训。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陈青主持活动,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利平,区应急管理局全体执法人员及各区镇(街道)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本次专题培训是吴江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2026年的新年第一课,同时也是今年应急管理法治微讲堂的第一讲。

本次培训邀请了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和调查统计处处长张茂荣围绕《办法》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专题授课。张茂荣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从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解读等方面,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对《办法》进行了全面阐释,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我们在执法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提示。张茂荣的授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对执法人员学好用好《办法》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宣讲结束后,陈青就做好《办法》宣贯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指出《办法》的印发是顺应安全生产形势、完善行政执法体系的重要举措,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供了更科学、更具操作性的制度依据。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要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推动《办法》落地实施,不断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学习新规、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将以新规施行为契机,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推动《办法》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法治之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