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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实施烟花爆竹零售店“四有一新”工程

来源:昆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1-13 13:09 访问量: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创新总结出了一份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可视化“四有一新”管理指南。

   一、有一块看板

烟花爆竹零售店内应有一块安全可视化看板,看板主要包含平面布置图、安全提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清单、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应急物资点检清单及急联系息等内容,张贴于销售柜台后方醒目位置。

   二、有一套标识

1.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禁放区域严禁燃放、80米内严禁燃放等安全警示标识(规格统一,张贴齐整,进出口处和货架上方各张贴一套)。

2.人员进出导向和间隔距离安全提示标识(用绿色箭头标出人员进出导向,出口上方张贴绿色荧光安全出口标识)。

3.应急器材定位摆放标识(用红线在地面划出适当大小的固定摆放区,在正上方适宜处张贴醒目位置提示标识)。

4.物品摆放两米高度禁止超高标识(用红线标于货架或货架后方墙上)。

   三、有一段安全间距

零售店内烟花爆竹与进出口处应有0.5米以上的安全间距,防止外部火源从门缝处引燃店内烟花爆竹同时避免夏季高温时阳光直射等情况。

四、有一组应急器材

烟花爆竹零售店内应有灭火器、消防水桶等应急器材,营业柜台处和进出口处各摆放两具5KG以上磷酸铵盐类灭火器,进出口处摆放消防水桶并保持蓄满清水的状态,如有紧急情况可快速、有效扑灭火源。

   五、及时更新

烟花爆竹零售店应急器材点检情况应一周一更新;隐患排查情况应一月一更新;经营许可证、安全考核证书如有过期、信息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新;看板、标识如有脱落、模糊、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新;应急器材如有过期、故障等情况应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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